争议的起点
【2022年08月上半月刊 总第293期】【作者:周玉涛】【阅读量:23681】【大 中 小】【打印】
从政策设计的角度,“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仅是“第三方平台管理义务”的组成部分,不应断章取义地解读。中国药店:www.ydzz.com
5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6月9日,意见反馈通道正式关闭。中国药店:www.ydzz.com
然而,在意见征集截止近半个月后的6月22日,事件突然发酵,实施条例中的新增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迅速冲上微博热搜榜第二位,引发众多网友讨论。中国药店:www.ydzz.com
此后,话题热度不减,诸多行业协会、民间组织、研究机构纷纷组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并通过各种途径使各自声音传达至政策设计层面,使意见征集的周期得到了事实上的延长。中国药店:www.ydzz.com
聚光灯下的“第八十三条”中国药店:www.ydzz.com
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中国药店:www.ydzz.com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未经备案不得提供药品网络销售相关服务。中国药店:www.ydzz.com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体系,设置专门机构,并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管理、配送管理等制度。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中国药店:www.ydzz.com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资质进行审查,对发布的药品信息进行检查,对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并保存药品展示和交易管理信息。发现药品交易行为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主动制止,涉及药品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药店:www.ydzz.com
从条文本身可以看出,第八十三条集中指向对“第三方平台管理义务”的阐释,系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管理责任边界的确定,由此不难推断出政策设计的初衷。中国药店:www.ydzz.com
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统计口径,通过12315平台接收的涉药投诉中,超过半数与网络销售有关,投诉类型则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二是未取得经营资质或超经营范围销售药品;三是销售毒麻、精神等管制药品。此外,据业内人士透露,网络交易平台中还存在部分回流药品。可见,药品网络销售环境治理依然任重而道远。中国药店:www.ydzz.com
对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了一系列应对举指:一是央地联合开展网络治理专项行动(如“清网”“净网”行动等),与常态化监管形成合力,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先天缺陷。二是推进智慧监管,“以网管网”,借此提升监管效率,但相关负责人也坦陈,在信息系统尚未完全嵌入第三方平台及商家的前提下,仍然存在较多监管盲区。中国药店:www.ydzz.com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牵头起草实施条例的过程中,将早有讨论的“第三方平台管理义条”纳入其中,旨在通过压实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关卡”作用,形成行业自律的风气,并与行政监管构成衔接,真正实现净化网络销售环境的目的。中国药店:www.ydzz.com
沿着这条逻辑主线思考,实施条例强调“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应在情理当中。毕竟,“自己管理自己”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可控性,难免出现纵容、姑息、懈怠等“不作为”情形,(这也正是“平台+自营”模式被诟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重要论据之一),而将平台和自营强制分离,无疑是杜绝这一隐患的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中国药店:www.ydzz.com
沸点下的沸腾中国药店:www.ydzz.com
然而,从接近人士透露的信息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这一规定所引发的行业反馈和社会反应也是始料不及的,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其对可能导致的市场连锁反应预估不足——从市场/行业角度对规定的解读,或是被政策设计者忽略(重视不足)的环节。中国药店:www.ydzz.com
6月22日,阿里健康、京东健康等分别在股票市场出现严重下挫表现,截至收盘,分别下跌13.85%和14.83%,正是“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所引发的资本市场的悲观情绪和消极态度使然。中国药店:www.ydzz.com
从政策设计的角度,“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仅是“第三方平台管理义务”的组成部分,不应作断章取义的解读;但从市场运作的角度,该条规定却可以成为具备丰富内涵的独立个体。中国药店:www.ydzz.com
阿里健康和京东健康同为“平台+自营”的典型代表,但从严格意义上讲,二者因为各自的历史原因又有所区别。中国药店:www.ydzz.com
2013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先后批准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5095”平台等3家平台进行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即可以面向个人提供药品交易服务)。同年12月,阿里集团斥资10亿元收购了“95095”平台所隶属的中信21世纪(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从而将“95095”平台收入麾下,间接取得了弥足珍贵的医药电商A证,使阿里集团得以通过从天猫医药馆向“95095”平台跳转的方式开展B2C业务。中国药店:www.ydzz.com
2016年变故突发。因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被紧急叫停,而仅保留了药品信息展示功能。为实现自我救赎,阿里集团于2017年收购了广州五千年医药连锁,借道医药电商C证继续进行药品交易。从某种意义上讲,通过阿里健康大药房旗舰店(以广州五千年医药连锁为资质)开展自营业务,是阿里集团因应政策变化而采取的被动行为,却也因此奠定了后来的阿里健康“平台+自营”两条腿走路的发展模式。中国药店:www.ydzz.com
反观京东健康的发展路径恰恰相反。早在2011年7月,京东集团就与九州通合资组建“京东好药师”,联手角逐药品网络销售市场;至2013年7月,双方正式宣告终止合作,合作关系存续两年。事实上,京东好药师真正上线运营时间仅4个月,却交出了单月销售1500万元的分手答卷。中国药店:www.ydzz.com
后京东集团借船出海,于2013年收购青岛安吉堂大药房,后以“京东大药房”的身份成功实现“单飞”。直至国家取消医药电商A证审批,相对独立的京东健康才真正实现了从自营向“自营+平台”的转归。中国药店:www.ydzz.com
阿里健康和京东健康实则拥有完全不同的原始基因,通过“相互复制”才拥有了逐渐趋同的业务结构,但在尚在襁褓中的新政面前均遭受了无差别冲击,这无疑也对政策的一致性提出了拷问——阿里健康、京东健康的生存路线一旦为政策所“否定”,其固有价值和未来前景势必会大打折扣,更为重要的是,新政足以影响药品网络销售市场未来的整体格局。中国药店:www.ydzz.com
政策尚未出台,已然在行业内外激起惊涛骇浪,由此也直接论证了“医药行业具有高政策黏性”的鲜明特点。中国药店:www.ydzz.com
立法的目的是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具体就实施条例而言,则在于重构建立药品安全防线与促进行业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和平衡状态。以阿里健康、京东健康为代表的药品网络销售主体通过各种途径向政策设计者建言献策,既包含作为既得利益者自身的“最后的倔强”,也指代了部分从业者的现实心声,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有理由相信,该规定依然存在易稿的可能,甚或成为实施条例中有关药品网络销售的三条规定中唯一的变量。中国药店:www.ydz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