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老夫妻,今年7月初在某药店购买了一盒多种维生素,规格是90粒*2瓶,有效期至2025年11月。其子女于12月初向当地市场监管局举报,该药店销售过期药。理由是:按照药品说明书每日1粒的用量,在有效期内,药品根本无法服用完。截至投诉时,家中仍有一瓶维生素尚未开封,目前已经过期。中国药店:www.ydzz.com
对这个事件,如果只看表面,多数人肯定会站消费者方,认为药店为了销售近效期药品,故意隐瞒事实,欺骗老人,应该受到严厉处罚。中国药店:www.ydzz.com
如果我们听听药店的声音,事件可能会有反转。中国药店:www.ydzz.com
法规在约束我们,也在保护我们中国药店:www.ydzz.com
该药店反映,7月初这对老夫妻来购买维生素,挑选了很久,得知某款维生素可享受效期折扣价7折优惠,很心动。对此,药店已明确告知,在效期内可能无法服用完的事实。中国药店:www.ydzz.com
顾客表示他们两人共同服用,3个月可以吃完,而维生素的效期还剩5个月,来得及。药店当时认真记录了近效期告知登记表,清楚登记了截至11月30日之前,可以服用。(但后期未回访)。中国药店:www.ydzz.com
当地市场监管局了解情况后,认为药店并没有错,并提醒药店以后销售类似大规格的近效期药品,只做好登记还不够,还要定期回访,以免药物过期引发问题。中国药店:www.ydzz.com
截至当日,顾客购买的第二瓶维生素还未开封,说明其在服用维生素时并没有规律服用,90粒的维生素两个人吃了5个月。其实可以理解,有些时候顾客会想不起来服用,这里就提示药店,销售近效期品种除了要登记,还要做好回访工作。中国药店:www.ydzz.com
看完这个案例,只想感叹一句:法规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也在保护我们。中国药店:www.ydzz.com
《近效期药品告知登记表》是此案中药店免于处罚的“护身符”。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明确告知。中国药店:www.ydzz.com
文中药店不仅口头告知,而且进行了书面登记,这是最有力的证据。这证明了交易是建立在消费者知情同意基础上的,不构成欺诈。中国药店:www.ydzz.com
同时,案例也提醒了消费者应理性看待“效期促销”。根据实际需求购买,切勿因低价囤积。计算好每日用量和在效期内能否用完。否则就是贪小便宜吃大亏,维生素看似打了7折,结果却白白浪费了一瓶维生素。中国药店:www.ydzz.com
销售近效期药品,做好两件事中国药店:www.ydzz.com
基于上面的案例,药店在销售近效期时,应做好两件事。中国药店:www.ydzz.com
1. “告知-登记”标准化中国药店:www.ydzz.com
统一话术:“您好,这款产品因为临近有效期(具体到X年X月),所以有优惠。请注意在XX日期前服用完毕。您确认能在有效期内用完吗?”中国药店:www.ydzz.com
登记表:必须包含商品名称、批号、有效期至、购买日期、顾客签字/联系方式、承诺用完日期、店员签字。最好能让顾客手写一句“本人已知悉上述药品有效期,并承诺在有效期前服用完毕”。(这个承诺只针对在效期内无法服用完的特殊情况)中国药店:www.ydzz.com
2. 建立“主动售后”机制:中国药店:www.ydzz.com
设置回访提醒:在药品到期前1~2个月,通过电话、微信等进行温馨提醒:“X先生/女士,您X月购买的XX产品即将在X月过期,请注意按时服用。”这样做不仅规避风险,更是优质的客户服务,能提升顾客忠诚度。中国药店:www.ydzz.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