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管理下 “小药店做专”可借鉴
【2013-03-12】【作者:朱凌志】【来源:21世纪药店】【阅读量:91555】【大 中 小】【打印】
“推行分级管理制度,主流是为了促进优胜劣汰,扶优扶强,但也不能抓大放小。在分级制度引导下,规模型连锁经营企业固然可以顺势攀升,小型零售企业也可以另辟蹊径。”中国药店:www.ydzz.com
读了本报2月25日《药店分级管理,路在何方》的策划后,笔者有话要说。中国药店:www.ydzz.com
药店分级管理模式,一直被业界关注并在积极探索中。最早于2007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吉林、江西、山东、湖南和陕西5省率先试点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制度。2012年12月,随着各地药品流通行业标准陆续出台,呼吁多年的药店分级制度在今年有全面铺开之势。中国药店:www.ydzz.com
笔者认为,按照5个行业标准中的药店分级,企业营业面积、经营药品品规数量、药品品种覆盖疾病种类、专业人员配备和药品供应能力等是主要考量指标,那些达不到规定指标要求、评不到较高级别的药店,必然会在分级引导消费的形势下,发生市场与利益走向的根本性变化,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发展。小规模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和部分单体药店,难免在市场空间被日渐挤压下出现生存困难;而规模化的药品零售企业则会在新一轮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并进一步提升与优化,在信誉和服务等方面继续做强做大。这种导向作用,使药品经营企业从过去单纯的价格竞争,逐步提升到质量、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实力竞争,进而引导药品零售市场的公平、规范与有序,提升整个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水平。中国药店:www.ydzz.com
但就单体药店而言,因经营范围及品规数量等各方面的限制,分级制度将使进店消费者流失,经营利润降低,如果找不到新的突破点,只能选择关停并转。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考虑最多的自然是购药便利,希望在药品质量与专业服务更优、更有保障的同时,价格更实惠,所以在推行分级制度时,职能部门要以方便消费者购药为原则,充分兼顾不同级别药店的规划分布。中国药店:www.ydzz.com
此外,值得强调的是分级管理宜实行“动态制”,要根据药品零售企业软硬件条件的变化,对其级别予以升降调整,只要达到标准,就要及时实现晋级。这样能更好地调动和激发企业重视、参与药店分级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中国药店:www.ydzz.com
当然,推行分级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促进优胜劣汰,扶优扶强,但也不能抓大放小。在分级制度引导下,规模型连锁经营企业固然可以顺势攀升,小型零售企业也应该主动出击,另辟蹊径。据了解,美国药店的经营特色就是“大药店做大,小药店做专”,可以说是分级制度下的有效模式,虽然在美国,许多大型连锁药店遍布全国,服务范围十分广泛。而在激烈的竞争中,一些独具特色的专业药店,同样能经营得有声有色,这是对当下药品零售经营模式创新及业态分布的有效启示。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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