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收藏本站|设为首页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

防汛期间 药监局发出工作提示

【2023-08-08】【来源:中国药店】【阅读量:21929】【 】【打印



  近日,黑龙江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防汛期间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其中提及,近期全省连续降雨,多地出现汛情和内涝,为了加强药品安全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中国药店:www.ydzz.com

  01中国药店:www.ydzz.com

  药品生产企业中国药店:www.ydzz.com

  要做好汛期药品安全防护工作,一是水淹或因仓储漏雨,过水后的药品生产用原辅料、中药材坚决不得投入生产,过水成品药坚决不能放行销售。二是加强对已售药品的追踪,通知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一旦存储地遇到洪涝,发生水淹情况,及时启动产品召回,过水药品坚决不得销售使用。三是加强对湿度敏感产品管理,特别是中药材,一旦发生霉变坚决停止使用。中国药店:www.ydzz.com

  02中国药店:www.ydzz.com

  药品流通企业、药品使用单位中国药店:www.ydzz.com

  加强仓储环节的防汛保障工作,严格保证药品储存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一旦发生内涝水淹,过水药品坚决停止销售,不得进入使用环节。中国药店:www.ydzz.com

  03中国药店:www.ydzz.com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中国药店:www.ydzz.com

  要加强汛期辖区内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企业做好过水原辅料、中药材、成品药的停产停用召回及后期的销毁处置工作,坚决防范不合格物料投入生产、过水药品进入流通使用环节,处置情况及时向省药监局汇报。中国药店:www.ydzz.com


免责声明:中国药店网转载的新闻及评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我要投稿|广告合作|网站广告|有奖问答|调查报告|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25, www.ydz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药店 京ICP备2021018715号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 不得私自转载文章内容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