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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业障碍不少

【2012-07-25】【来源:医药经济报】【阅读量:124456】【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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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彻底取消门诊药房中国药店:www.ydzz.com

  讨论种种,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做才是真正的医药分业?目前,医生处方药品时重要的考量因素是药品回扣,实现药品回扣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统方”,即医药代表能够准确统计医生开方卖药的数量,然后按照相应的药品销售量(处方量)给医生提成(即回扣),只要是由医院自己卖药,每个医生处方和药品零售量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就非常明了,“统方”就很容易,从而回扣也就能够顺畅地进行,而相应的医生处方行为就会受到回扣左右。切断回扣行为的一个有效措施是使“统方”难以进行,使得医药代表无法统计医生的处方量,从而无法按处方给医生提成。一旦无法“统方”,回扣就很难进行,因为医药代表没有了给提成的依据。中国药店:www.ydzz.com

  而要使得“统方”变得非常困难甚至根本不可行的最有效措施就是医药分业,一旦患者能够拿着医生处方自由选择药店购买(前提是药店要足够多),处方流向就变得很分散并且不确定,药品零售量和每个医生处方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就难以统计了,医药代表就很难“统方”了。中国药店:www.ydzz.com

  一旦医生的处方不再和回扣挂钩,医生的处方行为就不再和卖药收益挂钩。所以,医药分业,众多药店承担门诊用药零售职能是消除回扣、使廉价药回归的有效手段。这里强调一点,只有医药分业才具有这个功能,药房托管等做法没有这个功能。因为只要仍然在医疗机构内部卖药,处方量和药品零售量的一一对应关系就仍然存在,医药代表就能够“统方”。同样的逻辑,医药分业,必须是多家药店参与门诊用药零售业务,不能由一家(连锁)药店垄断,否则这种一一对应关系就会存在,“统方”就能进行。中国药店:www.ydzz.com

  从另一个角度讲,医药分业的优势在于患者可以在众多社会药店中自主选择任一家药店购药,从而充分利用多家药店间的自由竞争,实现药价的降低和药事服务质量的提高。中国药店:www.ydzz.com

  因此,真正的医药分业,要真正将医疗机构及其医生的诊疗行为与卖药的利益关系彻底切断,而不是表面上的切断。另外,必须将医疗机构的门诊药房彻底取消,不得保留或者变相保留(如租赁、承包、药房托管等),医院住院药房可以保留,但必须严格限制住院药品目录范围,且病人不得带药出院。只要医院门诊药房没有真正予以关闭,医药分业就不可能达到切断医生与处方的利益链关系的目的,也就不可能真正降低药品价格。而且,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租赁、承包和药房托管这类冒牌的医药分业形式会创造新的垄断联盟乃至新的既得利益者,为未来实施真正的医药分业带来严重障碍。中国药店:www.ydzz.com

  基于以上原因,医保部门必须扩大医保定点药店的范围,必须制定清晰的医保药店资质标准,不管药店的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所处位置、是单体药店还是连锁药店,只要达到标准,均应一视同仁,及时授予医保定点资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果只授予少数药房医保定点资质,甚至只将少数医保定点药房纳入医药分业的试点范围,哪怕是国有性质的药房或者是大型连锁药房,都不可避免地会形成新的药品回扣利益链,医药代表同样能够很轻松地从少数试点药店那里“统方”并向医生提供回扣,而且政府的监管难度也会更大、效果会更差。中国药店:www.ydzz.com

  另外,笔者以为,必须完整保留社会药店自主选购药品的权利,不得要求社会药店参与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社会药店采购省级招标平台确定的中标药品品种,可以规定其零售价格不得高于省级招标平台的中标价格。这样做,是为了避免由于招标价格过高造成的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同时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基本药物的配齐率,保证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正常开展。中国药店:www.ydzz.com

  简言之,只要参与试点的药店数量不够多、彼此之间的竞争不够充分,医药分业试点就很可能会产生弊大于利的结果,至少不能实现预期效果,从而授予那些反对医药分业者以口实。制度设计之初,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一点。中国药店:www.ydzz.com

  医生成为自由执业人,放开医疗服务定价,大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卫生院和社区中心民营化,最终形成民营占主体、竞争充分的医疗服务供给格局,医药分业会作为自然结果出现,无需主动推行 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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