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经验来看,由包括供求双方在内的各利益相关方组成定价委员会,进行协商谈判,不失为一种兼顾各方利益、比较有效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医药定价委员会可以吸收医疗服务方、药品和医疗仪器生产方、医保部门、有关专家、消费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可以先由一个专业委员会进行研究,提出方案,然后再经过定价委员会批准。首先需要建立一套基础价格,之后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中国药店:www.ydzz.com
支付价格调整与支付方式改革结合中国药店:www.ydzz.com
为降低价格结构重大调整给患者带来的影响,可以分两步走。中国药店:www.ydzz.com
随着近年来新医改的深入、政府投入增加和医保制度的改善,医保支付部分在整个医疗费用中的比重有显著增长,对于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方的影响日益加深。我们可以首先只对医保支付部分的医药价格进行调整,而对非医保范围的个人支付部分暂时不动。这类似于“价格双轨制”的做法。对于医保支付部分的价格调整,还可以提供一个测试新的定价机制和价格结构的机会,以避免重大失误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国药店:www.ydzz.com
对医保支付价格的调整,可与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相结合。支付方式改革鼓励发展捆绑式的支付方式,如按病种支付、按人头支付和总额包干。即使对于这些新的支付方式来说,合理的医药项目价格也能提供一个正确的费用核算基础。而且,按项目付费方式也不可能完全被其他支付方式所取代。中国药店:www.ydzz.com
从建立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入手(建立一个协商谈判的定价机制),并首先调整医保支付部分的价格结构(经过价格双轨制的过渡阶段),而不是简单依靠政府财政补贴来解决“以药养医”,这应当是比较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也有助于降低改革成本,具有长期的可持续性。中国药店:www.ydzz.com
美国麻省卫生福利部高级研究员 蔡江南中国药店:www.ydzz.com
改革价格形成机制助“消”以药养医
【2012-02-07】【来源:医药经济报】【阅读量:9839】【大 中 小】【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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