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GSP软硬件投资应纳入时间表
【2013-03-20】【作者:张凌辉】【来源:医药经济报】【阅读量:94450】【大 中 小】【打印】
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行文提出对于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医药企业,可以给予从事第三方医药物流业务的试点资格。但是,由于我国医药行业发展所限,当时的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以及从业人员对第三方医药物流的概念还没有清晰认识,因此,直到今天医药第三方物流还有全国意义上的普及政策。但是在国家商务部2012年底颁布的医药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标准中,采纳了现代医药物流和第三方医药物流的概念。不过在新版GSP标准里,暂时取消了有关第三方医药物流的附则。主要原因就是广大药品流通企业的软硬件水平不一、全国各地监管条件不一。因此,现代医药物流和药品第三方物流条款的落实,还需要一个过程。据悉,国家局授权西南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医药第三方物流正在开展试点课题。中国药店:www.ydzz.com
因此,有想法的企业应该尽快推动本企业的软硬件升级,为将来取得第三方医药物流的资格做准备,抢占市场先机。中国药店:www.ydzz.com
企业应对赶早不赶迟中国药店:www.ydzz.com
从目前的态势来看,新版GSP标准虽然公布了,但是还有若干关于现代物流、冷链物流、信息化、药品互联网交易等涉及到企业软硬件资金投入的附则还未公布;各省也会具体出台自己的执行验收细则。再加上国家商务部已经公布了医药物流标准;国务院也将要提高土地出让金。因此,对广大有志于发展规范医药物流业务、做大做强的企业而言,必须要抓住几个机会。中国药店:www.ydzz.com
第一,利用国家规范医药物流的机会,抓紧获取土地资源。尤其是还没有落实土地的企业,需要获取足够的商业用地。按照国内专业的医药物流设计咨询机构上海通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测算和案例,建设一个具有发展潜力的医药物流中心所需要的土地最少要在60亩。中国药店:www.ydzz.com
第二,已经具有土地的医药企业,要抓紧向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医药物流项目的筹建报告。同时按照新版GSP的前期征求标准和各省局的指示开展建设工作,力争在省内成为较早一批通过省局认证的现代物流和第三方医药物流试点企业。中国药店:www.ydzz.com
第三,企业应该尽快规范自己的业务,将个人代理、挂靠等不规范的业务通过第三方物流的方式进行规范运营。同时要避免在现代物流项目中使用多家软件公司的ERP业务系统和WMS仓储系统,导致将来开展第三方物流业务时无法和客户的ERP软件衔接。中国药店:www.ydz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