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逆向物流堪忧
【2012-09-06】【作者:张凌辉】【来源:医药经济报】【阅读量:110593】【大 中 小】【打印】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药品的逆向物流对象是以各类拆零药品的销售退货为主,因此相较正向的药品流通而言更不好管理,具有单次退货量少、拆零品种多、退货计划性差、混包严重、无资金效益、物流成本高等特点,这就导致了一般的商业药企储运部门以把药品退回到上游为完成了任务,而公司也不愿意投入过多的资源来完善自己的退货供应链。这也是我国药品逆向物流管理乱象丛生的又一重要原因。中国药店:www.ydzz.com
规范供应链需有章可循中国药店:www.ydzz.com
逆向药品物流操作困难主要是无章可循,当务之急是将其纳入新版GSP管理规范、药品物流服务规范以及诸多即将出台的药品冷链物流服务规范中,并加紧对参与药品流通环节各单位的质量人员进行培训中国药店:www.ydzz.com
其实,无论逆向药品物流操作如何困难,只要有章可循和企业愿意去治理,总是可以解决的。中国药店:www.ydzz.com
首先必须把药品的逆向物流操作和社会物流企业纳入新版GSP管理规范、《药品物流服务规范》以及诸多即将出台的药品冷链物流服务规范中。核心条款需要体现三方面的思路:医药企业将药品托运给社会物流企业时,必须签署质量保证协议,如果物流公司未按照药品物流相关法规如GSP条规操作,药品公司和物流企业都将受到处罚;社会物流企业从事药品的托运服务,必须接受药监部门的检查,尤其是从事如冷藏药品等特殊药品物流服务的托运,其资格必须经过药监部门的认证(等同于医药企业的GSP认证);同时在出台的新版GSP标准附则中,有必要补充专项的关于社会物流、药品逆向物流的操作规范,在药品冷链物流、中药材的第三方物流管理等专项文件中已经和上述规范进行对接。只有于法有据,药品流通的逆向供应链才有规范的前提。中国药店:www.ydzz.com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药店多达近40万家,各类医药商业公司1万余家,还有数千家的制药企业,如果算上各类医疗机构药房,那么可能产生药品逆向物流的节点单位就数不胜数。正是因为药品安全关系到国民安全以及参与的节点过多,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首先对参与药品流通环节各单位的质量人员进行培训,统一逆向物流的操作规范,甚至给予药品销售终端(药店和医疗机构)的退货实施“红线条款”。从源头上堵住强势地位企业的无序、无理由销售退货,既要确保减小药品回流的几率,也要保证特殊药品始终在合格的物流条件下流通。中国药店:www.ydz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