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理解“医药分开”
专业分开+机构分开+利益分开
【2012-04-24】【作者:王宏志】【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阅读量:33691】【大 中 小】【打印】
新医改政策正式确立于2009年,此后政策虽未明确“医药分开”定义,甚至还多次强调探索多种路径,但推行政策越来越指向“零差率”。因此我们“分析”和“揣测”认为2009年后医药分开“暗指”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中国药店:www.ydzz.com
我们认为“医药分开”有下列形式:中国药店:www.ydzz.com
一个是专业分开:是将处方权和调配处方权分离,突出药剂师独立性和参与,以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具体表现为药剂师有否决医生处方甚至有更改医生处方的权利。不难发现“专业分开”是医药科学高速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的结果。中国药店:www.ydzz.com
一个是机构分开:是将医疗服务与药事服务的提供主体分离,即医院只保留住院药房而将门诊药房剥离。“机构分开”目的有三,一是打破医院的垄断,提高竞争降低药价,二是切断药品营销与医疗机构之间利益联系,三是促进药事服务专业发展和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中国药店:www.ydzz.com
还有一个是利益分开:是将药品购销行为与医生处方行为之间的利益关系分开,即切断过度用药对医生的激励机制。“利益分开”目的是抑制过度用药,从而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鉴于医生行为受所属机构影响,“利益分开”既要切断过度用药对医生的激励,也要切断其对医院的激励,核心是切断其对医生的激励。中国药店:www.ydz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