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析“以药养医”政策:需瞅准要害斩七寸
【2012-01-29】【来源:医药经济报】【阅读量:13604】【大 中 小】【打印】
支付方式改革是突破口中国药店:www.ydzz.com
《医药经济报》:此外,支付方式改革也是取消“以药养医”的关键保障环节。从目前来看,在改变支付方式的情况下,药品从利润源变成成本,医院在看好病的情况下尽可能控制费用。比如北京推出的DRG按病种分组的付费改革、上海推行的总额预付改革等。对此,您有何解决之道?中国药店:www.ydzz.com
蔡江南:取消“以药养医”最可行的方式和路径是从医保的角度入手,改革支付方式及医保核算的结构。目前,支付方式在国内有很多探索,如北京的按病种付费、上海的总额预付制等,但在“以药养医”难以一下子取消的前提下,按项目付费会有一个逐渐退却的过程。另外,医药分开在医院显然是不可行的。在系统不配套的情况下,现在很多医院面对这种探索,纷纷想出对应之策,此前社会上反映,少数医院为了应对医药分开的收入损失,在医院附近自己开药店,并诱导患者去这些药店买药,这种现象也是存在的。我觉得应该换个角度,从医保入手,目前的医保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就像是出纳的角色,医保没有像保险基金的管理那样,没发挥其核算、监管的作用。按照国外的做法,医保是没有封顶的,在医保的保障范围内一包到底,相关的福利是一定要保障的,这样他们有很强的核算、监督的积极性,可是国内的医保只管支付统筹资金,手上有多少钱就负责支付,如果每年医保统筹资金支付完了,它也没有办法了,于是便把医保风险转嫁给医院、患者。另外,如果适当提高医疗服务费,平衡了药品与医疗服务的价值,只是医保在内部核算方面的结构调整,不会牵涉外部的利益博弈,这样的改革是具有可操作性的。中国药店:www.ydzz.com
孙丽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非常必要的,但仅靠此项改革难以获得与发达国家相同的收效,原因在于国内外医保覆盖面、报销品种及比例尚存在较大的差异。其收效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医保支付方式下的药品费用占全部药品费用的比例的增大。从目前药房托管等模式的运行方式来看,并没有真正取消以药补医,医疗机构虽然不再经营药品,但仍然参与药品收入分配,或由药品生产商、供应商给予利润返还等,并未完全切断医院与药品收入的联系。这些模式是在有待改革的不适宜的机制下构建的微观调整,控制药品费用的成效并不显著。真正需要的改革是前面所说的全新的设计。虽是全新的设计,并不注定意味着会发生难以操作的天翻地覆的巨变。全新设计的科学、合理、行之有效至关重要,需要管理水平的提升。否则会长期陷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的被动状态。中国药店:www.ydzz.com
周生来:说到付费方式的改革,我觉得应该建立在医疗服务费改革的基础之上。目前,医院的服务、药品和耗材全是发改委定价的。因为医疗服务的价格过低,没有体现价值。所以中国的医改,最为关键的,必须改变这种违背经济规律、价值规律的做法,这是问题的核心点。在中国台湾地区看感冒,医师的诊疗费为500台币,处方费50台币;大陆要200多元的药费,但挂号费才1元钱。医疗服务费不涨价,实际上违背了价值规律,造成了回扣、红包泛滥。由于供需双方争论的依据和标准应该是价格,所以要改支付方式,必须先动价格,否则支付方式改革也可能流于形式。中国药店:www.ydzz.com
顾昕:在目前以及今后较长时期内,在管办分开、政事分开难以推进的情况下,只能加快医保付费改革。而医保付费改革的核心,是用各种打包付费的组合来替代原来占主导地位的按项目付费制度。医保付费改革确定打包付费模式之后,就让付账的和收钱的两方谈判,然后把怎样做写进协议:你干成我就给钱;你违反契约就扣钱。事实上,不管是总额预付还是按病种收费,在某种程度上都一样:只要提供相应的费用和一定的医疗服务标准,零差率、药价等细则问题就由医院自己确定。在协定之下,医院为了保证已有资源甚至获得更多资源,必定会各施各法,形成良性竞争机制,从而让医疗服务质量不断得到提升,最终受惠于患者。这也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第一年做不好,第二年改进就是了。中国药店:www.ydz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