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药品零售企业3月19日将实施新规
【2013-03-04】【作者:匡春林 唐江澎 林湘智】【来源:长沙晚报】【阅读量:97112】【大 中 小】【打印】
同时,设在城区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其营业场所的经营使用面积应当不少于60平方米,设在农村、乡镇及以下地区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其营业场所的经营使用面积应当不少于50平方米。中国药店:www.ydzz.com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还特别指出,今后,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设置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有独立的营业区,面积计算以明确的隔断为界限,营业区域的经营使用面积应当不少于60平方米,不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营业区域的经营使用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中国药店:www.ydzz.com
远程在线审方中国药店:www.ydzz.com
配备6名以上注册执业药师中国药店:www.ydzz.com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医药行业共安装高清摄像头3000余个,对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重点生产环节,以及经营公司的仓储、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等情况实现视频监控。同时,对4680家企业建立电子档案,采集各类数据700多万条,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销售、仓储记录均清晰可查。中国药店:www.ydzz.com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的该细则,从3月19日起,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必须在总部设置远程网络审方室开展在线审方,除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可通过远程网络审方系统为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提供在线审方服务。”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其中,50家门店以内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必须配备6名以上注册执业药师开展远程在线审方。超过50家门店的,每增加20家门店,必须增配1名注册执业药师。药品零售总部在进行远程审方的同时须在连锁门店设置至少1名药师进行处方复核。中国药店:www.ydzz.com
此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应与所属连锁门店实现计算机联网,确保实现对所属连锁门店的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情况实施远程在线监管。中国药店:www.ydz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