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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医食品红利终于轮到药店

【2026-09-17】【作者:向日葵】【来源:中国药店】【阅读量:30】【 】【打印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的指导意见》(国卫办食品发〔2026〕1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的遴选、采购、存储、使用及收费管理等环节提出系统性规范要求,引发行业高度关注。在院内市场制度逐步完善的背景下,特医食品的院外流通:特别是零售药店渠道的角色定位与合规边界,同样值得业内深入审视。中国药店:www.ydzz.com

  

特医食品的基本属性与现行分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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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一类配方食品。其法律性质属于食品,但使用场景和指导方式具有显著的临床专业特征,须在医师或临床营养技师指导下使用。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25),特医食品分为三类: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的全部营养需求;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针对特定疾病(如糖尿病、肿瘤、慢性肾衰竭等)的代谢特点设计;非全营养配方食品,用于部分营养补充,不能作为唯一营养来源。中国药店:www.ydzz.com

  

零售药店经营特医食品的现行规范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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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店经营特医食品已有明确的法规依据。资质层面,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从事食品销售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或备案。实体销售方面,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核验供货商资质、产品注册证书及检验报告等文件,销售场所应设立专区专柜并设置醒目提示牌,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且不得主动推销或夸大功效。网络销售方面,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禁止通过网络销售,其他类别特医食品线上销售须显著区分标示并公示注册信息,广告须经审查并标注批准文号,严禁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违规宣传。中国药店:www.ydzz.com

  

《指导意见》核心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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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指导意见》的核心指向,在于填补医疗机构内特医食品使用管理的制度空白。文件要求医疗机构成立特医食品使用管理部门或小组,建立本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供应目录》并动态调整,仅允许经国家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产品进入目录。同时,机构须建立涵盖遴选、采购、入库、使用、评估、退出的全流程管理制度。值得特别关注的两点:其一,住院患者使用特医食品的情况须记入病历,并由管理部门定期评估使用的规范性与合理性。其二,文件明确重申,特医食品不属于药品,不得开具处方,其发放、收费等均应与药品区分管理,且严禁强制或诱导患者在医院内或指定地点购买。中国药店:www.ydzz.com

  

市场端变化:经销商布局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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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注意到,近期市场上一个显著的变化是,面向零售连锁总部的特医食品经销商及专业推广服务商开始明显增多,咨询、选品、签约动作较往年更为活跃。多家区域性龙头连锁药店亦开始将特医食品列为增量品类,着手调整内部品类架构、对接供应商资源。这一变化固然与政策的持续释放不无关系,但归根结底,市场端之所以抢先布局,根源在于对特医食品零售渠道前景的判断正在发生实质性转变。中国药店:www.ydzz.com

  

对药店经营特医食品的潜在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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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意见》虽直接规范医疗机构,但间接为零售药店带来结构性机遇。政策进一步强化了特医食品在临床营养治疗中的合法地位,有助于提升医患认知水平。随着住院期间规范化使用的推广,患者出院后的延续性营养管理需求将明显增加,院外终端成为承接这一需求的自然出口。近期海南、广西、安徽等省(区)已探索将特医食品纳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若这一趋势扩大,药店作为院外主要终端,其支付可及性将进一步改善,这也解释了经销商加速布局的内在动因。中国药店:www.ydzz.com

  与此同时,挑战同样不容忽视。《指导意见》对院内专业资质与规范化流程的要求,实质上为全行业划定了更高的管理标尺。对药店而言,合规底线依然鲜明:专区专柜、进货查验、信息记录等环节须严格落实,贮存与销售信息保存时限参照病历管理要求,对信息化系统等提出直接考验。而更为深层的挑战在于,药店在特医食品的合理使用以医师或临床营养技师的专业指导为法定前提,在院外场景下,药店须具备承接处方或医嘱的衔接能力,并培养具备基础临床营养知识的药师团队,方能在推荐与跟进使用中守住安全边界。中国药店:www.ydzz.com

  特医食品市场长期处于“院内需求刚性、院外规范待补”的状态。《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医疗机构使用端正式步入制度化管理阶段,而零售药店作为院外供给的重要一极,亦需同步审视自身的合规基础与专业能力。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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