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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配合医保检查,最高罚5万元

【2026-09-08】【作者:赵铁柱】【来源:中国药店】【阅读量:20】【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于2026年8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七条明确要求,“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拒绝、阻碍检查或者谎报、瞒报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绝、阻碍检查七条明确要求,“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拒绝、阻碍检查或者谎报、瞒报以法的形式呈现出来,可见该行为的严肃性和影响性是极大的。中国药店:www.ydzz.com

  怎么理解呢?通俗地讲,被检查的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拒绝医保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以各种方式阻碍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谎报,如提供虚假的数据、材料;瞒报,如故意隐匿、不报医保相关问题、资料的都属于拒绝、阻碍检查或者谎报、瞒报违法行为,将被严肃处理。中国药店:www.ydzz.com

  

既往法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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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上述行为如何处置?中国药店:www.ydzz.com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其中有2条涉及拒绝配合检查的相关规定,如第三十条明确可以暂停医保结算,具体描述为“定点医药机构涉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在调查期间,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采取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强费用监控等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定点医药机构拒不配合调查的,经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暂停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第三十九条明确,拒绝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中国药店:www.ydzz.com

  2.今年4月1日起执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7号)如何明确这一系列行为?中国药店:www.ydzz.com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了相关处置,而7号令则具体对这一系列行为进行细化,如第十六条就明确了定点医药机构拒不配合调查的8种情形,涉及全流程各个方面,分别体现在阻碍入场、阻碍询问、拒绝提供材料、拒不配合提取数据、拒绝回答询问、转移资料、辱骂威胁检查人员等多方面,具体表述为:中国药店:www.ydzz.com

  拒绝、阻碍监督检查人员进入定点医药机构现场和关联场所检查;阻碍监督检查人员询问有关人员,授意有关人员不配合调查,或者组织有关人员串供;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者未在监督检查人员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含电子资料、视频监控等),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情况;拒绝、阻碍监督检查人员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证据,拒不配合监督检查人员提取电子信息数据;拒不回答监督检查人员对案件事实有关询问;转移、隐匿、毁损、伪造、篡改相关资料,或者故意清除法定或约定合理保管期限内的历史数据;辱骂、威胁监督检查人员或者对监督检查人员使用暴力;其他拒不配合调查的情形。中国药店:www.ydzz.com

  

相关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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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国家医保局曝光相关案例中国药店:www.ydzz.com

  医院对抗案例:国家医保局曾经曝光的如下案例,通过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和公安部门介入予以处置。国家医保局曾派出飞行检查组进驻某医院,检查发现,该院除了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该院还存在恶意对抗调查行为。该院采取多重对抗手段,如集体串供;篡改病历;销毁账簿,指使相关人员企图销毁检查资料和会计凭证,均被公安机关查获;删除数据,大量删除CT、核磁共振影像图片,删除财务主管人员电脑主机信息,篡改药品耗材采购、销售电子记录,后被医保部门、公安机关恢复。截至目前,当地医保部门已解除该院医保服务协议,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当地公安机关已对医院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对集体串供、销毁财务凭证、篡改病历、删除数据等违法行为开展调查。中国药店:www.ydzz.com

  药店对抗案例:今年,国家检查组曾对某省某店检查发现该店存在将“花露水”等生活用品串换为“抗病毒口服液”“乌圆补血口服液”等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行为,并使用个人账户完成结算,且遇到药店法人拒绝配合问询、故意剪断视频监控线路等拒不配合调查的情形。移交当地医保部门,予以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处理,责令其缴纳违约金,并公开曝光其违规行为。中国药店:www.ydzz.com

  2. 地方医保局曝光相关案例中国药店:www.ydzz.com

  某地医保部门曝光一药店串换药品欺诈骗保案例,某地医保局对某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药店药师甲、乙、丙连同营业员丁共计将保健品串换成医保药品结算83次,骗取医保基金支出3000多元。当地医保部门责令该药店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处骗取金额2倍罚款,由医保经办机构解除与该机构的医保服务协议。在执法过程中,该定点零售药店个别人员故意隐瞒关键证据、拒不承认相关事实,对抗案件调查,性质恶劣。依据《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该定点零售药店的主要负责人及药师甲、乙、丙各记10分,暂停医保支付资格4个月。中国药店:www.ydzz.com

  以上分享的案例说明,任何拒绝阻碍、对抗检查都是无用功,监管部门会通过相关技术手段予以还原、重现关键资料和证据。定点医药机构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是责任,而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检查是不可推卸的义务。现在立法予以明确,积极配合检查是必须做的事情。过去少数定点医药机构心存侥幸,面对飞行检查、日常巡查时,以拖延、隐瞒、销毁证据甚至暴力对抗的方式企图逃避查处。但从上面曝光的典型案例不难看出,销毁病历、删除电子数据、剪断监控线路、组织人员串供等对抗行为,不仅无法掩盖违规事实,反而会让问题进一步升级,在原有骗保责任之外,叠加拒不配合检查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移送公安,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中国药店:www.ydzz.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即将正式实施,从监管角度讲,拒绝、阻碍检查,谎报、瞒报资料的行为,被上升至法律层面予以约束,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监管震慑力度实现了质的提升。广大定点医药机构应当认清形势,及时转变思想,主动摒弃“对抗检查就能蒙混过关”的错误心态,把配合监管检查融入日常经营管理。一方面要完善内部医保基金内控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另一方面在医保部门开展现场检查、调取数据、问询谈话时,做到积极配合迎检、如实陈述、完整提供台账、视频、电子数据等全部资料。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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