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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罚款,新规施行

【2026-09-03】【作者:于学富】【来源:中国药店】【阅读量:229】【 】【打印



  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印发的新版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相关基准文件(内药监发〔2026〕28号),已于8月15日正式实施,同时废止2024版旧裁量基准。中国药店:www.ydzz.com

  对于内蒙古遍布盟市、旗县的连锁门店与单体药店而言,这不仅仅是监管部门内部执法文件更新,更是门店开展合规管理、应对日常检查、面对调查处置时必须读懂的一套实操标尺。中国药店:www.ydzz.com

  

主观故意VS工作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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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过去的基层执法实践中,同样一类GSP程序性瑕疵,不同旗县办案机构裁量尺度会存在差异。本次修订最大的变化,是进一步细化裁量等级,把主观过错程度、是否初次违法、危害后果大小、企业整改补救情况作为核心评判要素,清晰划分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从轻、一般、从重处罚不同档位。尤其突出区分“主观故意违法”和“工作过失导致的违规”,这一点对零售药店意义重大。中国药店:www.ydzz.com

  零售药店日常经营中,很多风险并非主观牟利,而是人员操作带来的失误。例如追溯码扫码操作差错、购销台账记录疏漏、资料归档不及时、系统故障带来的数据异常等。按照新版裁量逻辑,若是店员履职疏忽、系统问题、顾客现场因素引发的问题,药店没有主观故意,药品质量本身不存在问题,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并且能够及时完成整改,提供完整客观证据,就具备适用从轻、减轻甚至不予处罚的空间。中国药店:www.ydzz.com

  但需要药店管理者划清一条红线:容错不等于免责。对于主观故意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假劣药品、储存条件严重不达标、违规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等直接威胁群众用药安全的行为,依旧归入从重处罚范畴,不会因为初次过失就降低处罚力度。现实当中不少门店容易产生认知误区:只要是操作失误就应当免罚。实际上,裁量基准只是提供法律适用条件,证据才是关键。监控录像、交接班记录、整改报告、内部培训记录,这些材料是后续陈述申辩、争取从轻处理的重要支撑。中国药店:www.ydzz.com

  

药店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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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终端实操角度,面对新版裁量基准,连锁与单体药店应当做好三方面工作。中国药店:www.ydzz.com

  第一,组织全员学习新版不予、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区分哪些属于程序性瑕疵可以整改纠错,哪些属于触碰安全红线的严重违法行为,做到全员知边界。中国药店:www.ydzz.com

  第二,补齐内部质量管理短板。进货票据、供应商资质、验收记录、追溯操作日志要完整留存,出现差错第一时间内部留痕整改,不要等到监管上门再补救。中国药店:www.ydzz.com

  第三,遇到立案调查,充分用好陈述申辩权利。对照裁量基准对应的情节,主动提交客观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国药店:www.ydzz.com

  本次内蒙古裁量基准修订,体现出监管“宽严相济”的导向: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不放松,同时也给小微企业非主观的轻微过错设置容错纠错空间。对药店来说,读懂新规,不只是学会如何应对检查,更要以此为契机,把质量管理关口前移,把风险化解在日常运营当中。中国药店:www.ydzz.com

  行业提示中国药店:www.ydzz.com

  新规已于8月15日生效,生效之后立案的案件适用新版基准;已经立案、办结的案件不溯及既往。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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