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收藏本站|设为首页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观察

这项免费服务不能乱做

【2026-07-18】【作者:邓国良】【来源:中国药店】【阅读量:235】【 】【打印



  随着中医药服务市场需求的增加,一些药店为了增加中药的销售量,往往会邀请中医医师在店内坐堂问诊,帮前来买中药的病人把脉、开方。那么,这种看似方便群众又能增加收益的行为,药店到底能不能开展呢?中国药店:www.ydzz.com

  近期,江西省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宜市监处罚〔2026〕78号),当地一家药店因聘请无资质人员开展中医坐诊,并发布相关虚假宣传海报,被该局认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中国药店:www.ydzz.com

  根据公示的案件信息,涉案药店在未核实对方是否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邀请“老中医”陈某某到店内坐诊,并对外发布宣传海报,宣称“邀请老中医到门店坐诊一天,免费诊脉检查各种常见疾病”。中国药店:www.ydzz.com

  经查,陈某某并不具备行医资质,该药店海报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属于典型的虚假广告。最终,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该药店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中国药店:www.ydzz.com

  

无证开展诊疗活动,还将面临卫健部门追责

中国药店:www.ydzz.com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广告违法线索是由宜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检查中发现,并移送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的。而涉案药店未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还将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处理。中国药店:www.ydzz.com

  根据相关规定,中医把脉、开方的行为属于诊疗活动,应当在医疗机构内进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举办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国药店:www.ydzz.com

  药店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情况下聘请医师坐堂问诊把脉,属于无证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针对此类行为,中医药主管部门可依据《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中国药店:www.ydzz.com

  

药店请中医坐诊,必须满足这些法定条件

中国药店:www.ydzz.com

  实际上,药店并非一律不能开展中医坐诊。针对零售药店的中医坐诊经营需求,国家层面早已明确了合规开展的法定路径。中国药店:www.ydzz.com

  2010年,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可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该类诊所必须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由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进行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其法定代表人由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担任。中国药店:www.ydzz.com

  除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药店基础资质外,零售药店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还需满足如下要求:中国药店:www.ydzz.com

  中药品种及场地要求中国药店:www.ydzz.com

  具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中药饮片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品种齐全,数量不少于400种。中国药店:www.ydzz.com

  人员要求中国药店:www.ydzz.com

  聘用的坐堂医应当是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连续在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坐堂医可将零售药店设置的中医坐堂医诊所作为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但至少有1名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一执业地点为该诊所。中国药店:www.ydzz.com

  其中,“至少有1名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一执业地点为该诊所”这一硬性要求,是绝大多数零售药店难以跨越的门槛。毕竟当前很多药店连配备1名执业药师都比较困难,还要另外配备1名具备资质的全职坐堂医师,对绝大多数中小零售药店来说根本没有可行性。中国药店:www.ydzz.com


免责声明:中国药店网转载的新闻及评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我要投稿|广告合作|有奖问答|调查报告|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26, www.ydz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药店 京ICP备2021018715号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 不得私自转载文章内容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