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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个体户卖医疗器械,单体药店也悬了?

【2026-03-24】【来源:中国药店】【阅读量:92】【 】【打印



  2026年4月1日,《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皖药监流通〔2026〕4号)将正式施行。新规最受行业关注的条款是第十五条,它规定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申请人应为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得申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中国药店:www.ydzz.com

  由于医疗器械是零售药店除药品外的主要营收品类,此事迅速引发全国药店从业者的担忧:是不是以后个体户都不能开药店了?中国药店:www.ydzz.com

  安徽全面禁止个体户进入药械经营领域中国药店:www.ydzz.com

  实际上在本次新规出台之前,安徽省早已落实“零售药店必须为企业组织形式”的要求,该省多个地市的药监部门都出台文件予以明确。中国药店:www.ydzz.com

  最具代表性的是,2015年黄山市原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印发《关于个体工商户不得经营药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新申办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的申请人必须是依法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能成为经营药品的主体。中国药店:www.ydzz.com

  本次新规对医疗器械经营主体的限制,与此前药品经营的主体要求相统一,这意味着安徽省全面禁止个体工商户进入药械经营领域。中国药店:www.ydzz.com

  国家并未一刀切禁止,各地监管尺度有差异中国药店:www.ydzz.com

  在立法层面,虽然《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零售药店的表述为“药品零售企业”,但药品监管中的“企业”与工商商事登记中的“企业”并不是一个概念,主要是因为原食药监管与工商登记两大系统对“企业”这一概念的理解存在差异,这也导致实际市场中存在大量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的零售药店。中国药店:www.ydzz.com

  近年来,有不少省份的药监部门为了统一工商商事登记与药品监管的口径,明确要求新开办药店必须采用企业组织形式:中国药店:www.ydzz.com

  江西省药监局公开征求意见的《江西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11月13日完成意见征集),明确新开办单体药店的申请人应为企业,新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请人应为法人企业。中国药店:www.ydzz.com

  四川省药监局2023年12月20日印发的《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同样规定,新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申请人应为法人企业,新开办单体药店的申请人应为企业。中国药店:www.ydzz.com

  但这些地方的做法,并不代表国家统一的要求。药品零售并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个体工商户登记进入的行业,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全国大多数省份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必须是企业法人,但对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的组织形式,并未作出必须登记为企业的硬性要求。中国药店:www.ydzz.com

  此外,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专门将药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企业负责人”项调整为“主要负责人”,正是为了适配部分个体工商户形式的零售药店无“企业负责人”的现实情况,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国家层面并未禁止个体工商户从事药品零售业务。不过后续国家层面是否会出台统一准入标准,仍有待观察。中国药店:www.ydzz.com

  企业VS个体工商户,药店到底该怎么选?中国药店:www.ydzz.com

  对于全国的药店经营者来说,无论当地药监部门是否禁止个体工商户开办药店,都要搞清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种组织形式的区别,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做出最优选择。对于药店行业来说,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中国药店:www.ydzz.com

  税务与账务管理中国药店:www.ydzz.com

  企业:均需规范建账、做账,通常要请专业的会计完成会计核算。其中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其他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老板和股东分红时还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药店:www.ydzz.com

  个体工商户:大多采用核定征税模式,只需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税务及账务管理成本相对较低。中国药店:www.ydzz.com

  主体变更、注销管理中国药店:www.ydzz.com

  企业:可依法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可通过变更手续完成门店转让,更便于药店实现连锁并购、加盟扩张,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中国药店:www.ydzz.com

  个体工商户:无法直接办理经营者变更、主体转让过户,一旦经营者发生变更,就必须重新注册登记。中国药店:www.ydzz.com

  总体而言,个体工商户药店,短期经营成本更低,运营模式更加灵活;而以企业为主体的药店,更适配药店的长期经营、品牌沉淀与规模化发展。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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