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连锁,阵痛后或迎大发展
【2013-08-01】【作者:刘丹】【来源:21世纪药店】【阅读量:85218】【大 中 小】【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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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9日,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下简称“新版GSP”)正式发布,并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GSP对药品购销渠道、仓储温湿度控制、票据管理、冷链管理、药品运输和人员要求等软硬件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药店:www.ydzz.com
新版GSP正式实施已近2个月,其对药店圈的影响也逐渐发酵。业界认为,新标准实施后,大部分单体药店将面临不得不退出市场的风险;药品零售市场的澄净度将进一步提升,大型连锁药店将迎来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不过必须经历行业标准提高所带来的阵痛。中国药店:www.ydzz.com
地方审批与监管细则相继出台中国药店:www.ydzz.com
据了解,为了响应新版GSP要求,我国不少地方如广东、上海、成都等省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正在酝酿或已出台地方审批及监管细则。中国药店:www.ydzz.com
记者在《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评定细则》中发现,除了国家相关要求外,上海市还根据药店经营规模,规定了不同的药学人员配备要求:营业面积250~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药店,执业药师数不少于2人,药师数不少于4人;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药店,必须配备4名执业药师。中国药店:www.ydzz.com
《成都市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及监管规定》明确了药品零售企业的设立条件,规定由具有设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10家以上(含10家)单体药店,或由成都市行政区域内10家以上(含10家)独立单体药店通过联合重组形式或兼并方式组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面积也做了局部的调整,规定连锁公司门店的经营面积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可减少20平方米,单体药店则维持原有标准不变。中国药店:www.ydzz.com
而《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13年修订)》日前也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相较于之前的意见稿,此次最大的变化在于新增对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和罂粟壳几类特殊药品的规定,允许符合所在地特殊药品经营布局要求,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请经营这几类特殊药品,并要求设立特殊药品专用账册。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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