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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药品质量公告被指形同虚设

【2013-04-02】【作者:丁国锋 马超】【来源:法制日报】【阅读量:91232】【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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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4日、19日,本报视点版分别以《部分药企药品屡上“黑名单”仍安然生存惩治力度小难遏药企生产劣药》、《药品生产销售环节对劣药危害性认识普遍不足百姓用药安全境况令人担忧》为题,对百姓甚为关心的药品质量公告相关情况进行了独家报道,引起广泛关注。中国药店:www.ydzz.com

  记者近日继续对此事进行调查发现,药品质量公告的发布情况不仅各地各异,而且药品质量公告的“含量”也大相径庭。此外,由于目前各地的药品质量公告大多在省(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网发布,而没有通过大众媒体定期进行公布,受众关注度十分有限,群众几乎没有更为便利、直接的知晓途径。业内人士表示,药品质量信息公开状况令人堪忧,直接导致了公众对部分生产流通环节的企业、医院、药店监督效果低下,屡屡上榜的问题企业甚至是我行我素,毫无改观。中国药店:www.ydzz.com

  劣药处罚决定难公开中国药店:www.ydzz.com

  通过对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2012年已经发布的7期药品质量公告进行梳理,记者对药监部门究竟是如何抽选药品样品的,抽到的药品被检验为不合格药品后,对供样单位究竟有没有进行处罚发出了疑问。中国药店:www.ydzz.com

  “通常情况下,抽选哪个厂家生产的哪种药品作为药品样品,没有必然性。但通常情况下会有两种选择方式:一种是某一类药品出现了问题,比如毒胶囊事件,或者以往有不合格的某种药品,我们会加大对这类药品的抽取。”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国药店:www.ydzz.com

  “还有一种,就是随机抽选,这种基本就没什么规律了,抽到哪家就是哪家。”这位负责人说。中国药店:www.ydzz.com

  当记者问到对于抽到的药品被检验为不合格药品,对供样单位是否一定会进行处罚时,这位负责人表示,“具体处罚是由供样单位所在的区县药监部门来操作,肯定会处罚,如果不处罚,那就是行政不作为”。中国药店:www.ydzz.com

  在江苏省7期药品质量公告中,盱眙县第三人民医院作为供样单位,共有3期“榜上有名”。“这个我们当时都是处罚过的,依据就是药品管理法,肯定处罚过。”盱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沈队长告诉记者。中国药店:www.ydzz.com

  处于药品销售环节的江苏嘉亿医药有限公司作为供样单位则有两期“上榜”。“当时对我们公司处罚过,就是罚款加没收违法所得。不过对我们影响不大,是生产厂家的问题。”该公司质量部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国药店:www.ydzz.com

  而昆山九州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质保部的一名工作人员更是直言不讳,“处罚肯定是处罚的,但是对我们没有影响。因为责任不在我们,我们直接找厂家就行”。中国药店:www.ydzz.com

  对于能否看到对这些供样单位的处罚决定书,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个目前还不行,不是想看就能看的。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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