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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高药价或再遭重拳 药品流通环节拟定加价上限

【2012-02-17】【作者:陆志霖】【来源:羊城晚报】【阅读量:1088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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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发环节最多加价不超过194元, 医疗机构销售环节最多加价不超69元中国药店:www.ydzz.com

  近日,一份名为《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2011年12月日)的文件在业内流传。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目前大量企业采取“底价包销”的方式销售药品,出厂价只包含原辅料、加工费用和少量利润,而期间费用、销售利润和“以药养医”制度性成本转嫁到流通环节,导致零售价与出厂价相差悬殊。而此次流传出来的讨论稿,正有意要对流通环节的药价实行差率控制,“低价高差率,高价低差率”。新规计划在7月1日起执行。中国药店:www.ydzz.com

  “低价高差率,高价低差率”中国药店:www.ydzz.com

  此前, 央视调查曾曝光一些常用药从出厂价到医院零售价,中间利润都超过400%。如一支规格为2毫升20毫克的盐酸奈福泮注射液,出厂价每支元,医院零售价为21.26元,中间利润竟高达6500%以上。中国药店:www.ydzz.com

  若根据正在讨论的《办法》,新规执行后,一支2毫升20毫克的盐酸奈福泮注射液经过批发流通环节的加价之后,也只能卖到0.416元。根据讨论稿,药品批发环节的实际差价按照“低价高差率,高价低差率”的原则,实行差率(额)控制。按照批发环节差率(额)控制的具体标准,批发环节药品最高加价不得超过194元,医疗机构销售环节药品最高差价额不得超过69元。而对有关部门明确为廉价短缺药品的,不实行流通环节差价率(额)控制,鼓励生产和使用廉价药品。中国药店:www.ydzz.com

  约束出厂价与零售价悬殊差价中国药店:www.ydzz.com

  据悉,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价格主管部门对政府定价药品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而对流通过程中的差价则并不作限制。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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