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继续开药店 本月末前得提交换证申请
【2017-04-10】【来源:新浪新闻】【阅读量:68095】【大 中 小】【打印】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即日起哈市正式启动《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药品零售企业应在本月30日前,向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按照计划,全市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换证工作将在6月30日前完成。中国药店:www.ydzz.com
2015年2月4日后,经市局核发的新办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取得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后,应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期间所配备的执业药师不允许变更。2015年2月4日前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没有配备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没有配备主管药师以上药学技术职称人员替代执业药师,但符合新版GSP其他条款相关规定通过认证的企业,在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时对该企业药品经营范围进行核减,经营范围为经营非处方药。中国药店:www.ydzz.com
■换证条件中国药店:www.ydzz.com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许可事项一致的。中国药店:www.ydzz.com
2.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中国药店:www.ydzz.com
免责声明:中国药店网转载的新闻及评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