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整顿零售药店违规行为
【2014-05-19】【作者:蔡文华】【来源:山西商报】【阅读量:50357】【大 中 小】【打印】
为进一步确保省城群众用药安全,控制处方药使用风险,从5月15日到7月15日期间,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对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经营行为监督检查。中国药店:www.ydzz.com
近年来,太原市经过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和深入群众中进行用药安全宣传,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行为得到了全面的规范,但近期的监督检查发现,仍有个别零售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违规销售处方药,特别是今年“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中,反映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随意销售处方药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此次集中监督检查将重点瞄准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特别是群众反映较多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中国药店:www.ydzz.com
按照相关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要求,落实抗菌药物等十大类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规定。驻店执业药师应在职在岗,切实做好处方的审核、留存及指导群众合理用药工作。如执业药师暂时外出或不在岗,应将“药师不在岗暂不销售处方药”的标牌放置于处方药柜台,并不得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如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对于无处方购买处方药的,药店营业人员应推荐同等效用的非处方药品种,并同时做好国家分类管理政策的解释工作。中国药店:www.ydzz.com
执法检查将对违反规定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经营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违反规定销售造成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中国药店:www.ydzz.com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对群众进行合理用药安全知识宣传,使广大群众能够自觉遵守药品分类管理的各项规定,提高自身安全用药水平,对治理整顿处方药规范经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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