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定点药店不得拒收过期失效药品
【2013-08-08】【作者:梁丹】【来源:山西商报】【阅读量:77608】【大 中 小】【打印】
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对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遏制非法收购药品不法行为,减少随意丢弃过期失效药品对环境的污染,维护广大群众用药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8月6日,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介绍,为加强定点回收药店监管,进一步规范过期药品回收行为,各定点回收药店对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应进行专册登记,集中存放,并有明显标示,以便统一进行销毁。中国药店:www.ydzz.com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定点回收药店明确专人负责家庭过期失效药品的回收工作。在规定的回收日内,对群众交送的过期失效药品,不得违反承诺拒绝回收。各定点回收单位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回收制度和激励措施,并在店堂内进行公示。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活动中,原则上应采取兑换小礼品的激励方式,如采用兑换代金券的形式,则不允许设置任何附加条件。每个月的20日,各药店要将本月回收情况报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中国药店:www.ydzz.com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城区分局将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回收药店回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回收工作负责人进行指导和监督,可协调有条件的定点回收药店开展清理家庭药箱,开展安全用药咨询服务。同时,也提醒市民,如遇到非法回收药品的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31。中国药店:www.ydzz.com
免责声明:中国药店网转载的新闻及评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