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 成都恢复新开药店审批
【2013-05-30】【作者:李霞】【来源:成都日报】【阅读量:84403】【大 中 小】【打印】
从6月起,成都将恢复新药品零售企业的受理审批。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零售市场秩序,去年12月13日,市食药监局暂停了对全市范围内新开零售药店的受理审批。昨日,《成都市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及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印发,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从6月3日起,位于草市街的省市政府中心食药监局政务窗口,重新开始受理审批新的药品零售企业。中国药店:www.ydzz.com
新零售药店须配备执业药师中国药店:www.ydzz.com
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6月1日后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考虑到执业药师数量严重短缺这一现实情况,市食药监局提出了对零售连锁企业在6月1日前已经开办的门店可以实施“执业药师对门店远程药学服务”。中国药店:www.ydzz.com
据了解,远程药学服务,是由零售连锁公司总部按门店数量的比例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通过计算机远程审方系统向所负责的门店提供处方审核、用药咨询等各项专业药学技术服务。此外,新规定强调经营中药饮片配方的还应配备中药调剂人员。中国药店:www.ydzz.com
去年12月开始,市食药监局对原来的《成都市药品零售企业审批程序规定》进行了修订。“我市药品零售企业的新申办数量近年来快速增长,到2012年底,已经比2010年同期增加近200%。在方便市民购药的同时,也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食药监局市场处处长何晓表示。中国药店:www.ydzz.com
10家单体店可组建连锁店中国药店:www.ydzz.com
新《规定》对各种类型的药品零售企业的开办有了明确要求。细化了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专营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专柜)、专营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含配方)的零售企业(专柜)等各种类型企业的开办标准和管理规定,有利于统一新形式药品零售企业的行业准入标准。中国药店:www.ydzz.com
《规定》还对连锁企业的准入提出明确要求,10家以上独立单体药店,可以组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006年开始,成都的连锁药企门店的经营面积必须达到“县以上100平方米、县以下80平方米”,才符合审批条件。新《规定》将以前的标准缩减了20平米,即经营面积达到“县以上80平方米、县以下60平方米”的要求,就可以加盟为连锁药企的门店。“由于连锁公司门店可以由总公司配送药品,不需较大的储存药品区域,所以对经营面积的要求有所降低。”何晓告诉记者。中国药店:www.ydzz.com
信用等级影响医保定点资格中国药店:www.ydzz.com
在鼓励发展连锁直营店的同时,《规定》还将在连锁公司引入竞争机制,规范连锁加盟店。在药品零售企业中逐步推行信用等级管理,连锁门店的违规将影响零售连锁公司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低的将暂停接受加盟店。自此之后,加盟门店和连锁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自由选择。在合约到期后加盟门店可自由选择转加盟其他药品连锁企业。何晓说,“一直以来,食药监部门对药店连锁企业都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在一年之内,连锁企业有违规行为,并且信用等级评定有所下降,加盟店可以不再选择继续加盟,而食药监部门也会限制其继续吸纳加盟店和门店。如果是门店违规,那么连锁企业也将不能让其继续加盟。”中国药店:www.ydzz.com
新《规定》要求,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新开办零售企业的现场验收,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食药监部门将加强与人社部门配合,逐步建立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信用等级与社保药店进入和退出联动的机制。“如果说评定出的信用等级为不合格即失信级别,那么人社部门将会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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