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收藏本站|设为首页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

江西药监局回应优卡丹有害传闻

【2013-01-28】【来源:中国新闻网】【阅读量:95670】【 】【打印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7日在南昌表示,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氨酚烷胺颗粒“优卡丹”产品,其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已经该局批准,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该药品可正常销售和使用。中国药店:www.ydzz.com

  近日,有网友爆料“著名演员宋丹丹代言的优卡丹会损害儿童肝肾”,该事件立即成为众多民众热议的焦点。中国药店:www.ydzz.com

  作为该药品代言人的宋丹丹25日在其实名微博发布消息称,“如网上爆料属实,我将诚恳地通过媒体站出来道歉。由于个人无法确切了解及掌握药检质量,今后无论是否有药检部门的审批资格,我都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中国药店:www.ydzz.com

  优卡丹官方26日发表声明,澄清“会对儿童肝肾功能造成损害”的传言,称“1-12岁儿童依据说明书可放心使用,不会对肝肾功能造成损害,1岁以下婴幼儿禁服,但原因非肝肾毒性”。中国药店:www.ydzz.com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办负责人27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表示,2012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修订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说明书的通知》,对所有含盐酸金刚烷胺成分的儿童非处方药品说明书进行修订,要求生产企业接通知后,尽快修改该类产品的说明书。中国药店:www.ydzz.com

  该通知要求,在药品说明书“禁忌”项中增加“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用法用量”项未作调整,1-12岁儿童可按说明书正常使用。中国药店:www.ydzz.com

  “修改药品说明书是正常的药品监管工作,不是质量问题。”该负责人表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含盐酸金刚烷胺成分用药说明书的修订,是对该类药品再评价后的普遍规定,并非针对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的小儿氨酚烷胺颗粒“优卡丹”产品的个别要求,更不是药品质量出现问题。中国药店:www.ydzz.com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对于非处方药,消费者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中国药店:www.ydzz.com

相关阅读
·郑州药店销售优卡丹较规范 小诊所仍在用 [2013-01-31]
·成都药店:一岁以下小儿不用优卡丹 [2013-01-30]
·“优卡丹”儿童药保质期内可正常销售 [2013-01-29]
·仁和药业回应优卡丹问题:无质量问题 [2013-01-29]
·德州:优卡丹销售有限制?药店反应各不同 [2013-01-29]
·优卡丹被曝损害儿童肝肾 修改说明书 [2013-01-28]
·各地仍有药店违规售优卡丹给1岁下婴儿 [2013-01-28]
·禁令“打折” 仁和药业优卡丹新旧混搭上架 [2013-01-25]
·优卡丹好娃娃被指毒害儿童肝肾 [2013-01-25]
·“优卡丹”报道引重视 药房张贴“购药提示” [2013-01-25]
·杭部分药店仍售“禁药”给1岁内儿童 [2013-01-25]
·优卡丹被曝副作用大 药店仍可轻松买到 [2013-01-23]
·儿童用药监管趋紧 多企业产品将受限 [2012-05-24]
·优卡丹限用令 仁和药业称对全年业绩影响不大 [2012-05-24]


免责声明:中国药店网转载的新闻及评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我要投稿|广告合作|网站广告|有奖问答|调查报告|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25, www.ydz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药店 京ICP备2021018715号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 不得私自转载文章内容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