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收藏本站|设为首页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

零售药店许可办理解禁 申办企业并不多

【2012-09-18】【作者:李佳鹤】【来源:大连天健网】【阅读量:105214】【 】【打印



  自8月25日,《大连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出台以来,停批了4年的药房经营许可证可重新申办。昨日,记者从市药监局了解到,新规实行以来,电话咨询人数不少,但是实际申请开办药店的并不多。中国药店:www.ydzz.com

  据悉,此次申请开办药店由各区药监局进行,目前具体的申请数字还未统计上来,但根据市药监局接到的电话查访来看,咨询者人数不少。实际申请办理的并不多。根据规定,城市地区单体药店、连锁门店的药品营业场所面积由现行的40平方米提高到80平方米,农村地区由20平方米提高到40平方米。面积提高,房屋租金相应投入较大,药店还必须为企业性质,聘用两名具有资格认证的药师,这都给开办者带来一定难度。中国药店:www.ydzz.com

  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我市很多药店经营状况较差,处于微利或者亏损状态,而且《规定》施行以后,办理许可证是不收费的。加上如今药店开办无距离限制,投资者也要充分考虑选址,估量经营规模,是否能经得起市场的优胜劣汰。中国药店:www.ydzz.com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表示,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一视同仁,不收取任何费用,在22个工作日内为其审批、办理相关手续。中国药店:www.ydzz.com


免责声明:中国药店网转载的新闻及评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我要投稿|广告合作|网站广告|有奖问答|调查报告|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25, www.ydz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药店 京ICP备2021018715号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 不得私自转载文章内容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