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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14家药店被收回GSP证书

【2011-11-15】【作者:赵新婷】【来源:大众网】【阅读量:6792】【 】【打印



  近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100家零售药店和9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GSP认证跟踪检查,现场收回GSP证书14张。中国药店:www.ydzz.com

  据介绍,GSP证书就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10月底,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11个检查组,对全市100家零售药店和9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GSP认证跟踪检查。检查结果为,符合药品GSP检查评定标准的药品批发企业6家,零售药店63家;存在1到2个严重缺陷项目的药品批发企业3家,零售药店21家;存在3个及以上严重缺陷项目的零售药店16家(其中连锁门店2家),现场收回GSP证书14张;2家零售药店主动关门停业。自去年9月济南12家药店被收回GSP认证证书后,此次又有14家药店的GSP认证证书被现场收回。中国药店:www.ydzz.com

  从跟踪检查情况看,部分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企业没有建立药品质量档案,或者档案材料收集不完整;抗生素等处方药未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的规定,未按要求审核处方;在产品摆放上,存在食药混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分类摆放不合理等问题;药品广告存在违规宣传的问题;企业内部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GSP知识的培训及岗位制度的培训不到位,员工素质有待提高。中国药店:www.ydzz.com

  根据规定,检查组对存在严重缺陷项目的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药店向当地县(市)、区药监部门进行了移交。对被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零售药店,在对其立案查处的同时,药监部门将帮助、督促其整改。企业整改完毕后,即可提出书面申请,由市级药监部门组织现场检查,通过检查的将发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关门停业的零售药店,将再做进一步的调查核实,确实没有条件继续营业的,应劝其办理注销手续;对长期不提出GSP认证申请的零售药店,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劝说无效的,将进行处罚并记录到零售药店的诚信档案中,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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