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发布新规 完善医保定点药店管理
【2011-05-05】【作者:章建坤 俞菁菁】【来源:绍兴网-天天商报】【阅读量:9552】【大 中 小】【打印】
医保定点药店不仅人员配备有要求,经营设施条件也必须达标。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完善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管理。中国药店:www.ydzz.com
申请定点的药店,营业面积要达标中国药店:www.ydzz.com
根据规定,凡要求申请定点的药店,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相关条件,如在市、县(市)政府所在地(包括市、县政府所在地街道)拟申请定点的药店,单体药店的企业负责人应具有(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执业(中)药师资格,并具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有中药饮片配方经营范围的,应另外配备1名中药师。还应配备2名以上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等。中国药店:www.ydzz.com
除了人员配备,这次新规定对医保定点药店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凡要求申请定点的药店应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经营需冷藏、阴凉保存的药品须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中国药店:www.ydzz.com
比如说,在市、县(市)政府所在地拟申请定点的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中国药店:www.ydzz.com
两年考核失信,取消定点资格中国药店:www.ydzz.com
在布局方面,为实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参保人员购药和便于管理。相邻定点药店的间距不得少于400米,定点药店与已定点的街道(乡镇)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的间距不得少于300米。经济开发区(工业区、新区)内的街道、乡(镇),每个街道、乡(镇)内的定点药店数量不得超过5家,其他街道、乡(镇)不得超过4家。中国药店:www.ydzz.com
医保定点药店发挥便民利民作用,药品数量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根据规定,在市、县(市)政府所在地拟申请定点的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品种(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标准)达到300种以上;在乡(镇)政府机关所在地拟申请定点的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品种(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标准)达到200种以上;在行政村拟申请定点的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品种(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标准)达到100种以上。中国药店:www.ydzz.com
需要提醒的是,凡经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年度诚信考核为失信的药店,当年度不予定点。对已定点的药店,连续两年考核为失信单位的,取消其定点资格。中国药店:www.ydzz.com
免责声明:中国药店网转载的新闻及评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