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允许药店中医坐堂
【2011-04-02】【作者:铁鑫】【来源:药店经营周报】【阅读量:8650】【大 中 小】【打印】
“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3月22日,辽宁省政府公布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该省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十二五”计划。中国药店:www.ydzz.com
据了解,今后5年,为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辽宁省要求原则上每个市、县(市、区)都要办好一所相应级别的,能够承担本区域中医药基本医疗服务的中医医疗机构,已设立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不撤销、不合并、不改变中医医院性质;65%以上的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有中医科,配齐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国药店:www.ydzz.com
同时,该省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办中医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或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从事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中国药店:www.ydzz.com
为提高中医药使用率,辽宁省将进一步完善和鼓励中医药服务的医疗保障政策。依据《意见》,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将被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的定点机构范围,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中将逐步增加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品种,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其中,新农合使用中医药的报销比例最低提高10个百分点。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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