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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开1天也不行 药店办证公示期内营业被查处

【2011-01-12】【作者:王海婷 陈龙】【来源:深圳新闻网】【阅读量:7516】【 】【打印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1月11日从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宝安分局在一次夜间执法过程中查处了福永街道塘尾社区一间无证经营的药店。根据执法人员的初步调查,发现该药店前不久已向分局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已通过了现场验收,当时正处于公示期内,查处当天为公示期的最后一天。目前,宝安分局已对此进行立案处理。中国药店:www.ydzz.com

  据介绍,执法人员在夜间开展突击检查时,发现该药店大门敞开,药品全部上架。面对突如其来的执法人员,药店负责人表示只是开门检查一下货柜并摆放药品,并未正式营业。但执法人员当场搜出当天的药品销售记录本等证据。中国药店:www.ydzz.com

  药监部门敬告药品从业人员,《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药品。处于公示期内的新办药店,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前,都不得经营药品,如果违规经营,药监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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