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成药品冷链最大杀手
【2013-02-05】【作者:刘卫战 高福香】【来源:医药经济报】【阅读量:102349】【大 中 小】【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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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涉药运输能否落实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责任?中国药店:www.ydzz.com
我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都明确指出,保证人民安全用药是最终目的。在明确了对药品生产、流通和流通中全程质量管理的要求的同时,并不否定对新的涉药主体加强质量监管。即使是中国药店:www.ydzz.com
1999年8月1日实施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7号令),其立法依据也是适应“市场变化、市场状况、流通模式、监督重点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今天出现新的涉药主体,同样应适应这一立法依据和原则。我国药品流通监管部门的责任并不是对企业内部事务的管理,而是对企业药品生产、流通质量安全的指导,并力求通过认证、审核等措施,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中国药店:www.ydzz.com
药品的专业性,消费的独特性(患者、医生、医疗单位)、技术的独特性和长期形成的行业特殊性,也是社会物流不可逾越的障碍。因此,即使将社会涉药运输的涉药安全纳入监管,并不可能增加我国药品批发行业的竞争。中国药店:www.ydzz.com
从涉药社会运输企业能否落实安全责任的角度,并不存在矛盾,但需要破除的是行政的上下级管理思想。目前,行业产业链涉药安全质量是通过商业协议方式落实的。药品安全涉及人民生命,没有那个企业有能力承担。药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药品质量责任追溯,完全可以落实。中国药店:www.ydzz.com
从我国医药流通行业自身条件看,技术问题、成本问题都是企业需要考虑的因素。但是,相较于我国食品行业的冷链物流发展,在阿根达斯冰淇淋、双汇冷鲜肉都已经实现全程冷链追溯的今天,我国医药冷链无话可说,保障用药安全就是行业的基本责任。中国药店:www.ydzz.com
因此,面对我国目前涉药运输是监管空白,药品冷链是薄弱环节,社会运输是涉药运输主体的共识,法规和行政体系、体制内的龙头企业都不能采取鸵鸟政策。尽快规范涉药运输企业药品冷链物流服务,同时加强原有体制内对运输服务商选择资格的安全评价,应该是连接我国药品冷链断链的最短路径。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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