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SP下的药品经营管控思路
【2014-03-17】【作者:李国庆】【来源:医药观察家】【阅读量:60506】【大 中 小】【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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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整治走票与挂靠中国药店:www.ydzz.com
“走票”、“挂靠”是近年来医药购销中屡禁不止的一种违法经营现象,这种违法行为给假劣药品进入流通领域提供了可乘之机,称之为“顽疾”不为过。“走票”、“挂靠”的成因比较复杂,其中企业购销渠道不清、票据管理混乱是一重要因素。中国药店:www.ydzz.com
近年来,SFDA下大力气整治上述问题,重点在于强化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2009年,SFDA下发《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283号),明确要求“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新版GSP中,进一步强化了相关管理措施,完善了2009年文件的规定,明确了企业采购药品要索取发票、销售药品要开具发票,做到票、账、货相符;要求企业在药品出库和运输中附有有随货同行单(票)并在收货环节认真查验、核实,目的就是通过强化药品购销中票据管理,规范企业药品购销渠道,防止由于虚开发票、“体外循环”等违法行为造成购销假劣药品问题的发生。此次新版GSP把“票据管理”以规章的形式将以往监管政策固定下来,将更有力地强化监管,维护药品正常的经营秩序。中国药店:www.ydzz.com
此外,新版GSP还根据国家局大力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的要求,通过药品经营企业实施电子监管来加强药品购销过程的追溯。新版GSP明确规定企业在收货验收和出库复核过程中,要按照规定进行电子监管码的核注核销以及数据上传,在配合购销票据的管理,将有效防止“走票”、“挂靠”违法行为的发生。中国药店:www.ydzz.com
当然,“走票”、“挂靠”成因复杂,行为隐蔽性强,不易查处,因此单靠GSP的规定不可能彻底根治这一顽疾,还需要与工商、税务、卫生等多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这一违法行为。中国药店:www.ydzz.com
(作者系国家药监总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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