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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网上售药监管微谈

【2014-01-29】【作者:邹宇华】【来源:医药经济报】【阅读量:62708】【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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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意志模式中国药店:www.ydzz.com

  德国有先进的药品研究和生产技术,但直到2004年初,德国政府才开始允许药品网上交易,规定在网上交易的医药公司必须通过药品邮路销售许可,并有能力在顾客网上订购后的48小时之内将药品寄给顾客。中国药店:www.ydzz.com

  1.行业协会管理 在德国,不论是一般药店还是网上药店,执业者必须具有药剂师资格证,并加入德国医药协会属下的药剂师协会。在药剂师协会管理下,几乎90%以上的药店都开展了网上药品的预订服务。药剂师协会还对网上药店实施监管,将查到兜售假药的网站名单报告给政府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使网上“黑药店”无藏身之处。中国药店:www.ydzz.com

  2.引导安全购药 法律上要求医疗参保者应在德国或欧盟境内注册的合法网上药店购买药品。政府要求公众在网上购药时要向医疗保险公司或消费者协会咨询网上药店的合法性,并认真辨别网上药店的从业资格和是否拥有由政府颁发的质量认证标识。如消费者在网上买到假冒、非法或质量低劣的药品,将不被医疗保险公司认可,不能报销医疗费用。德国卫生部还建议消费者当心那些标榜神奇功效的药品,同时送发由欧盟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宣传小册子,并向市民提供网上购药的安全常识。中国药店:www.ydzz.com

  3.发挥药师作用 2004年1月1日以前,在德国,“一个药剂师只能开一家药店”,之后,该国政府改变了这一呆板的规定,明确允许一名药剂师可以同时开办3家药店,使他们能通过连锁经营降低成本。同时开通了一条电话热线,供全国的900名药剂师共用。消费者随时拨打任何一个药剂师的电话,无论白天还是晚上都能得到专业的回复,充分发挥了药师的执业作用。中国药店:www.ydzz.com

  总的来看,在欧洲,欧盟统一市场的进程将继续推进,医药行业将经历频繁和剧烈的兼并重组,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将获得更大的机会。目前,欧洲医药电子商务的主流形式仍是B2B,并停留在企业级的应用上,尚未出现影响广泛的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而无论是制药企业还是医药批发企业,制定合适的电子商务战略,已经成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药店:www.ydzz.com

  (广东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邹宇华)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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