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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药店拟设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管人员

【2011-12-14】【作者:杨阳】【来源:中国质量报】【阅读量:11719】【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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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售药店是直接面向顾客销售药品的商业企业,顾客到药店可以方便地购买药品用于保健和疾病治疗。药品的销售与其他商业经营不同。药品的客户总体上是不掌握药学专业知识的,双方在信息上不对称。零售药店能否提供质量合格的药品和指导合理用药,关系到客户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保证经销药品的质量,为顾客提供咨询服务是零售药店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而这种职责和义务,主要通过执业药师去实施和完成。中国药店:www.ydzz.com

  对此,我国《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按国家食药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违反规定的,药监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中国药店:www.ydzz.com

  与国外药店人员少、人均销售额高相比,国内药店有很大差距和改进空间。据了解,在美国,每个药店都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手下有店员10多人,包括3~5位注册药师。白天有多名店员负责销售药品,1~2名药师负责配药;夜间有至少两名店员和一名药师值班。夜班药师通常从晚上8点工作到第二天早晨8点,工作一周,休息一周。所有员工都经过严格训练,药师必须有注册资格。中国药店:www.ydzz.com

  近来,全国各地都开展了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培训工作。11月7日,河北省保定市食药局举行第一期“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对近300家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人员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指南,以及日常用药的储存、养护及药性等知识。该药监局有关部门表示,此举是为了“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水平,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中国药店:www.ydzz.com

  质量专家表示,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只是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的一个方面,还应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的评审及考试,从根本上解决零售企业药品从业人员的素质问题。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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