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审批或遵循中药特点
【2013-03-13】【来源:北京商报】【阅读量:96172】【大 中 小】【打印】
本文共2页 当前为第1页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国家中医药法草案已经列入了人大的议事日程,有望年内出台。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中医药法,它在哪些方面做好规划更能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中国药店:www.ydzz.com
参照西医模式制约中医药发展中国药店:www.ydzz.com
一个行业在没有法律规定和监管之前,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发表建议,呼吁“中医药法”加快立法。王国强指出,中医药是国粹,国粹没有国法做保障,这是不对的。中医药法草案列入了人大的议事日程,希望在本届人大能如期出台。中国药店:www.ydzz.com
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员杨金生介绍,现在中医药参照的法律都是按照西方医药模式制定的,不能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甚至阻碍了中医药发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科主任温建民表示,我国现行涉及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在客观上制约了中医药的传承发展。加快中医药立法进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促进中医药的传承发展十分必要和紧迫。中国药店:www.ydzz.com
立法要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中国药店:www.ydzz.com
全国人大代表、康美药业董事长马兴田认为,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规定和监管,中医药治疗、药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的标准和管理不够规范。目前,我国中药资源和产业管理实行的是分部门、分级别的监督管理体制,主要涉及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林业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多家部委。由于各职责部门从不同角度行使职能,缺乏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客观上造成了多头管理的局面。中国药店:www.ydzz.com
如国家发改委负责中药生产的行业管理,国家药监局负责中药生产、流通、使用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仅主要负责中医药的科技研究和医疗服务。主要弊端表现为:管理职责分散,缺乏对中药产业整体的长远战略规划;部门间政策不配套现象较为突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策衔接不畅;部门间存在职责交叉,导致部分工作存在管理漏项,特别是非濒危野生中药资源管理职责长期处于管理盲区。中国药店:www.ydzz.com
立法要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建立符合中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的管理制度。杨金生建议,在中药管理和服务职能方面,建议将中药材、中药饮片、医院中药制剂等管理职能统一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争取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内部设立专门负责中药资源管理的机构,建立健全中药资源管理体制,加强对中药资源普查、保护管理和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中国药店:www.ydzz.com
免责声明:中国药店网转载的新闻及评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