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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诸城妇幼保健院被罚款85万

【2018-05-21】【来源:大众网潍坊】【阅读量:75787】【 】【打印



  诸城市妇幼保健院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个人处购进药品阿胶并对外使用销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潍坊食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医院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1.没收阿胶46.5kg(标示生产企业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批号为1606042);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73000元(二十七万三千元整);3.并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罚款人民币585000元(伍拾捌万伍仟元整)。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858000元(捌拾伍万捌仟元整)。中国药店:www.ydzz.com

  诸城中医医院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中药饮片炮甲,不能提供随货同行单、购进发票、药品检验报告等资质材料。该医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潍坊食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医院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1、没收查封的中药饮片(炮甲);2、没收违法所得104706.67元,并处违法使用药品货值金额170217.6元2倍罚款340435.2元。以上罚没款共445141.87元。中国药店:www.ydzz.com

  潍坊一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其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潍坊食药局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产品(详见没收产品清单);2、没收违法所得1374.12元;3、处违法所得4倍罚款5496.48元。以上罚没款共计6870.6元。中国药店:www.ydzz.com

  潍坊维康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昌邑高东店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的规定。潍坊食药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1.吊销潍坊维康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昌邑高东店《药品经营许可证》;2.李亚楠、李处友及在该药店挂证担任质量负责人的彭峻涛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国药店:www.ydzz.com

  潍坊维康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昌邑平康药店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的规定。潍坊食药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1.吊销潍坊维康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昌邑平康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2. 贾文豪、邱桂青及在该药店挂证担任企业负责人的马良、质量负责人的李丽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国药店:www.yd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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